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工作;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、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法律监督、检查、咨询和“两错”责任追究工作;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工作;受理行政案件的复议、听证和应诉工作;负责刑事案件、拟采取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把关及法律文书的办理工作;负责对市局直接侦办的诈骗、涉税等经济案件的立案审核工作;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和赔偿工作;承办劳动教养、少年收容教育工作;负责公安民警执法资格审查及执法证的换发工作;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制调研工作。